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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恋爱期间送与对方5200元的手机没有明确表明赠予的,现在分手了,手机还在分期中可以要回来吗

其他广东省-云浮市2025-05-06 00:37:2019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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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恋爱期间送 5200 元手机没明确赠予,且手机还在分期,分手时能否要回得看具体情况。一般恋爱日常赠与难要回,但大额财物可能被认定附条件赠与。手机价值较高,若能证明非单纯赠与,比如以结婚为前提,要回可能性较大。解决方案是先和对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转账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尝试追回。
    回复于 2025-05-06 00:41:46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1800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如果可以证明手机现在是对方占有,可以起诉
    回复于 2025-05-06 00:45:20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525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按照你描述的情况很难追回,因为你是谈恋爱的时候送给对方的,物品一般算是送的,即使诉讼也很难追回
    回复于 2025-05-06 01:23:29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6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手机分期与否,与赠与没有关联。除非证明是借给对方的,否则按常理推定为赠与。
    回复于 2025-05-06 07:50:0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恋爱期间送对方 5200 元的手机,虽未明确表明赠予,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借款或附条件赠与,通常会被认定为一般赠与,一旦交付,赠与行为完成,难以要回,且手机在分期中不影响赠与的效力。不过,若能证明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等附条件赠与,因分手结婚目的无法达成,则有可能要求返还。
    回复于 2025-05-06 16:02:3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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