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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的一些问题 目前公司情况是有一些项目 大部分都是经由我手做的 怕提交离职公司不让 并且以项目没人能做不让我离职 或者让我赔偿项目损失这些

劳动争议广东省-深圳市2025-04-25 20:34:34153*****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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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冲律师
    月帮助451
    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正式员工只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试用期提前3日),即可解除合同,​无需公司批准​。公司无权以“项目缺人”为由拒绝。务必通过邮件/EMS邮寄书面通知,保留送达证据(如签收记录)。除非你存在以下情形,否则公司索赔无法律依据:1、故意毁损项目文件或数据;2、未交接工作直接离职(需配合交接);3、违反竞业限制或保密协议(需有书面约定且公司支付补偿金)。
    回复于 2025-04-25 20:35:5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0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离职,期满即可走人,公司无权阻拦。若以项目没人做或让赔偿损失为由不让走,不合法。赔偿项目损失需有证据证明你重大过错致损失。解决方案是提前30天书面提交离职申请并保留证据,到期公司不办理离职手续可去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04-25 21:32:2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2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4-26 12:56:2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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