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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5日在一家企业入职,2016年10份辞职。期间一直没有给缴纳五险。辞职后过去这么多年了还能不能追责,理赔等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04-25 11:15:5018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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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424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社保局投诉,要求补交
    回复于 2025-04-25 11:18:59 咨询他
  • 陈令明律师
    月帮助250
    京师律师事务所
    五险可以主张不受时效的约束
    回复于 2025-04-25 11:19:5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追讨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社保费缴纳属于行政征收范畴,不适用行政处罚相关追诉时效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部门应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无期限限制。你可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情况,也可尝试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等方式来主张权益。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4-25 11:46:36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281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已经过了仲裁时效了。
    回复于 2025-04-25 12:36:31 咨询他
  • 曹娇律师
    月帮助32
    云南九虎律师事务所
    五险属于行政管辖范畴,并不是单纯的借款关系
    回复于 2025-04-25 14:32:2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有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向社保局投诉要求补缴
    回复于 2025-04-25 17:09:0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可以追责。根据《社会保险法》,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五险。虽然过去多年,但你仍可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要求企业补缴。不过直接要求现金理赔较难获支持。建议先收集能证明你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然后去社保经办机构反映情况,让他们督促企业补缴。
    回复于 2025-04-25 23:27:1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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