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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我朋友把房子抵押给我。找我借款50万。签了抵押借款合同后。再到房管局登记出具他项权证后。就安全了吗? 我就可以把钱打给他了吧?

合同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5-04-24 15:49:0915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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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李建业律师
    月帮助101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建议办理抵押登记留存出借证据
    回复于 2025-04-24 15:50:44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120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的,办理抵押登记。
    回复于 2025-04-24 15:51:2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62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签了抵押借款合同并办理他项权证,能保障你债权实现时有优先受偿权,但不能说绝对安全。还要审查房子是否有其他抵押、查封等情况,确认朋友信用和还款能力。建议在打款前让朋友提供近期征信报告和房产详细信息。打款时通过银行转账留好凭证,备注借款用途。没问题就可以打钱,后续保留好相关合同和凭证。
    回复于 2025-04-24 15:55:14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495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若办了抵押登记,可以考虑,但也要看看他的流动资金,能不能还上,以及房子目前的价值,上面有没有其他抵押贷款
    回复于 2025-04-24 16:01:14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837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最好不要这样,现在抵押了房子也可买卖的。
    回复于 2025-04-24 20:14:0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48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在签了抵押借款合同并到房管局登记出具他项权证后,你的抵押权在法律上得到了一定保障,但仍存在债务人违约、房产价值变动等风险。如果你确认相关手续完备,且对风险有充分认知,那么可以把钱打给对方。
    回复于 2025-04-25 12:49:2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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