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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甲方张某与乙方王某签订《餐饮系统开发合同》(金额5500元),约定36个工作日内交付餐饮系统。甲方支付定金1650元后,乙方逾期29天未完成开发,且提交的测试版存在功能缺失(如订单、支付接口未实现)、质量缺陷(适配问题)等根本违约,并拒绝退还定金。甲方多次微信催告并发送《正式通告函》,要求3日内退款及解除合同,但乙方未履行。甲方拟向清远市清城区法院起诉,主张双倍返还定金(3300元)、违约金(1100元)及维权费用。

合同纠纷广东省-清远市2025-04-16 17:38:0413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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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0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乙方逾期未完成开发且交付系统有严重问题,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主张双倍返还定金3300元及违约金1100元。不过定金和违约金通常不能并用,建议选对自己更有利的主张。维权费用需看合同有无约定。甲方可准备合同、付款凭证、催告记录等证据向清远市清城区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04-16 17:58:2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46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甲方张某与乙方王某签订合同,乙方存在根本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清远市清城区法院起诉,主张双倍返还定金、违约金及维权费用,法院将根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判决。
    回复于 2025-04-16 20:18:5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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