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公司违约,未达成,协议内容为,乙方2025年7月工资结算至7月31日,实发工资8000元,在2025年8月20日前支付。若甲方未于约定的付款时间内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金及结算薪资,则构成违约。自违约之日起,甲方需支付逾期款项的三倍金额作为违约金。甲方应在逾期付款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该违约金,若未支付,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讨。甲方需承担因违约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涵盖但不限于乙方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利息、律师费等。20号之前给发了6400,未足额支付,详细问下,这个是按照差额1600的赔偿三倍还是全额8000的三倍
合同纠纷广东省-广州市2025-08-24 13:27:56166*****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