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 姓名朱利豪 2001年8月26号 出生,汉族 住广渠路48号楼b102房间 工作地址:京城第一羯双井店。 被告,北京房掌柜物业有限公司,住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东里408号楼3层309 法人代表人:张云峰 总经理:张云峰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退还原告租房押金费用人民币2200元其中房屋押金人民币1900、水电押人民币300元、 共人民币2200元整。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3事实与理由: 2024年3月4日起,到了2025年3月3号到期、并退还房屋押金:人民币2200元,其中房屋押金人民币1900、水电押金300元
合同纠纷北京市2025-04-15 18:19:2819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