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份至6月份,广州市黄埔区,前东家广州麦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底以停工停产为幌子骗人在家待岗,直至6月份离职。 现工作已稳定,想寻求相关法律支援,争取要求前东家支付2024年2月-5月,四个月薪资,及在职8年半应得的N+1补偿,共计13个月薪资。 目前能提供的有相关银行卡薪资流水,打卡记录等证明。 补充: 1. 已过去近一年,仲裁是否还有希望? 2. 公司主体在欺骗我们在家待岗前,已换法人,目前法人是一个背债人; 3. 已有多名前同事仲裁,因公司账上没钱,强制执行也无法拿到钱; 以上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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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冲律师月帮助0人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您提到的情况发生在2024年3月至6月,至今已近一年,但仍在时效期内。因此,您仍有权利申请劳动仲裁。建议尽快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向广州市黄埔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您提到公司法人已更换为背债人。这可能会增加执行的难度,但并不影响您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薪和补偿金。法院在强制执行时,会调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财产状况,必要时可以追加相关责任人为被执行人。 虽然您提到公司账上没钱,但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如查封、扣押、拍卖公司财产,甚至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回复于 2025-04-10 16:08:58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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