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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是2018年从秦岭金矿职工医院分流到地方卫生院工作的,工作几年后发现工资待遇跟人家正式在编人员根本不一样,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走法律途径不

劳动争议河南省-三门峡市2025-04-01 14:22:2613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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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525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也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来电或者一对一咨询,我帮你代书劳动仲裁申请书。指导你去进行立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4-01 14:22:51 咨询他
  • 张冲律师
    月帮助467
    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
    首先,您需要确认自己的劳动关系性质。如果分流时未明确编制问题,可能导致您在地方卫生院的工作身份不明确,进而影响工资待遇。如果分流时签署了劳动合同,建议仔细审查合同内容,确认是否有关于工资待遇的具体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可能需要进一步调查是否存在违反劳动法的情况。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循“同工同酬”的原则,即在同一岗位上从事相同或类似工作的员工,应当享有相同的工资待遇。工资待遇的差异是否合法,取决于差异的具体原因。如果差异是由于编制、职称、工龄等合法因素造成的,那么这种差异可能是合理的。
    回复于 2025-04-01 14:23:40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5-04-01 14:23:58

      您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调整工资待遇,使其与正式在编人员一致。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差额或调整工资待遇。如果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可以先与单位沟通协商,看能否解决待遇差异问题。若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同工同酬。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作内容证明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4-01 14:26:4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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