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2018年从秦岭金矿职工医院分流到地方卫生院工作的,工作几年后发现工资待遇跟人家正式在编人员根本不一样,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走法律途径不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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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冲律师月帮助0人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首先,您需要确认自己的劳动关系性质。如果分流时未明确编制问题,可能导致您在地方卫生院的工作身份不明确,进而影响工资待遇。如果分流时签署了劳动合同,建议仔细审查合同内容,确认是否有关于工资待遇的具体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可能需要进一步调查是否存在违反劳动法的情况。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循“同工同酬”的原则,即在同一岗位上从事相同或类似工作的员工,应当享有相同的工资待遇。工资待遇的差异是否合法,取决于差异的具体原因。如果差异是由于编制、职称、工龄等合法因素造成的,那么这种差异可能是合理的。回复于 2025-04-01 14:23:40 咨询他-
律师回复: 2025-04-01 14:23:58
您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调整工资待遇,使其与正式在编人员一致。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差额或调整工资待遇。如果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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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印度尼西亚工地做事,小拇指被台锯锯断了,公司是国内的劳务公司,打官司可以吗,住院的发票等被公司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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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个公司上班,入职之前,因为自身之前患过肺结核(已经康复)我没有写在简历上,后期再工作期间,肺炎感染肺曲霉菌病,咯血,住院治疗。产生了7.2万的医疗费用。 生活原因,我和公司行政讲,先不缴纳社保,公司也就没有给我缴纳。 协商之后,签了一个协议,公司一次性补偿四万元给我,但剥夺了我申请劳动仲裁的合法权益等,我申请仲裁还有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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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以为工作导致肩膀部位损伤,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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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下班之后回去几个小时突然脑溢血算不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