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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在2025年3月29号我在台球厅工作 然后因为我眼睛发炎了所以我当天带着墨镜上班 然后送顾客的时候 台阶菜空了摔倒了导致我脚踝骨折 这个事情发生在工资期间 我想咨询一下这个算不算工伤 工作单位应不应该承担相应责任报销我的医药费

劳动争议吉林省-长春市2025-03-31 21:18:22189*****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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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249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先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申请认定工伤
    回复于 2025-03-31 21:19:2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通常算工伤。工作单位应承担责任,报销医药费等相关费用。你需及时就医并保留相关证据,如诊断证明等。与单位沟通协商,若单位不愿承担,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04-01 00:07:43 咨询他
  • 张冲律师
    月帮助467
    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
    这一事件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且与您的工作职责相关,因此很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您或您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此外,如果您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意,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4-01 08:27:1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4-01 11:30:4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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