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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四学生,之前在华声时代(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实习。实习日期是2.26~3.19,实际出勤14天。入职的时候签订劳务合同150一天按月结算。培训的时候给了每日任务量,离职的时候任务量临时倍增,而且因为手头任务确实有一些没有完成,公司那边决定说要按工作量折算工资,3月按5天出勤发放。入职的时候hr说不用打卡,不细查考勤,我部分日子存在迟到早退的现象,考勤缺口大概在20分钟左右。我对工资有异议,到底是按出勤结算还是工作量结算,我要多少工资合适

劳动争议北京市2025-03-24 21:12:53136*****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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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4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按合同约定应按出勤结算,公司临时改变结算方式不合理。可先与公司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要求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回复于 2025-03-24 21:16:1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1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进行赔偿。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3-24 23:11:3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0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3-25 10:15:35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5-03-25 10:15:42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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