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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6年入职,18年通过竞聘担任工程中心武汉分中心部门主管,公司压工资10%,年底以奖金形式发放23年底,方面所压10%,只发了一半。24年全部不发。24年初,公司单方面取消管理职务。25年2月11日部门领导一封邮件将我调到南京工程中心,要求将现工作完全交接。我的诉求:1,补发24年所压10%工资。2,办理裁员,给予补偿,3,出具合同解聘,方便我领失业金。以上情况是否具备仲裁条件?

劳动争议安徽省-六安市2025-02-16 10:42:48189*****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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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7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需要按约定的支付完整报酬,违法解除合同,拖欠工资,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2-16 10:43:4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22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具备仲裁条件。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等,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补发工资、补偿并办理相关手续。
    回复于 2025-02-16 10:46:3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3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2-16 21:54:5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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