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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天津工程类设计院工作,央企劳务派遣,面试时谈的和签订合同都是固定年薪制(年薪的80%分成12份发放月薪+剩余20%成为年底奖金),但是入职第二年公司制度改革,将所有人都纳入绩效考核制度,月薪和年底奖金均要进行考核后根据绩效分配,是否算改变了薪酬制度,我不接受这种制度,能做些什么?目前在这家单位已经工作第3年,签过工资条,签过年底奖金条。改制后2年发放工资都是不够合同的钱,能要回来吗。 另外,现在公司推出人才流动中心部门,将考核垫底的人送入流动中心,发低工资,一年后辞退,按低工资进行辞退补偿。换部门是否算岗位调动,拒绝是合法的嘛?具体如何应对?需要收集哪些材料为仲裁做准备?

劳动争议天津市2025-01-21 15:14:2215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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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不合法,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1-21 19:30:28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527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不合理的安排,可以拒绝,协商不了,收集证据,去申请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01-23 10:49:1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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