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1,我父亲在2024年12月18日,在衡水飞兹公司工作时摔伤,导致腿骨开裂住院。与公司无书面劳动合同,但是有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2.目前病人已经出院正在康复修养中。住院期间所产生的医药费、住院费、手术费等大部分由自己支付,公司方面仅仅承担了2000块钱。 3.目前与公司协商后公司方面仅仅愿意承担支付住院期间产生的费用的一半。 4.请问律师,我们应该如何维权,怎样让公司方面进行理赔,以及应该赔偿的标准应该是怎么样的,还有就是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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