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陈律师,我在试用期内被以不胜任此工作岗位被解聘。 公司的理由是要求,每周1.3.5报道,我有3次没有回去报道,因为约的客户谈,所以跟报道时间冲突。公司以这样的理由辞退我。 另外在合同里面写连续缺勤3天或试用期累计达7天。可以解聘。 我在第二个月的最后一天,被公司开具解除劳动合同。 我想问这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吗?我能申请被解除的赔偿金一个月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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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是在一家国企工作,但属于劳务派遣用工性质,最近公司要裁员,我在裁员名单里面,现在给了我一个岗位让我转岗,我不同意,我本人在公司该岗位已经工作四年多,没有犯过什么错误,而且近期公司还新招了很多员工,我这个岗位也有新员工进来。 请问我应该怎么做,能否争取2n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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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水电工在杭州工作时从梯子上摔下来导致腰椎1骨折伤到神经了动手术,工资1万,医生说最少得休3个月大概能拿多少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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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金店里,员工利用职务之钱,偷拿柜台里的0.2克旧料放到属于私人的柜子里,后来发现同事在找了 主动承认 返还。 2、利用职务之便 ,用顾客的积分(积分可以抵现使用298元)为自己谋福利 在别的珠宝店买黄金抵现 同一人做了这两件事,可以辞退这个员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