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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陈律师,我在试用期内被以不胜任此工作岗位被解聘。 公司的理由是要求,每周1.3.5报道,我有3次没有回去报道,因为约的客户谈,所以跟报道时间冲突。公司以这样的理由辞退我。 另外在合同里面写连续缺勤3天或试用期累计达7天。可以解聘。 我在第二个月的最后一天,被公司开具解除劳动合同。 我想问这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吗?我能申请被解除的赔偿金一个月工资吗?

劳动争议广东省-深圳市2025-01-04 10:17:27150*****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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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5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不属于违法解除。虽有缺勤但事出有因,可与公司协商,若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经济补偿。
    回复于 2025-01-04 10:20:5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1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违法辞退,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1-04 10:57:32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323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你属于缺勤吗????试用期条件是否进行说明,否则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赔偿金,案件比较麻烦,可以联系我,点头像一对一沟通,详细分析,给予更准确的建议。
    回复于 2025-01-04 11:35:55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5-01-04 11:36:10

      案件我打过一样胜利的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2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1-04 15:41:0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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