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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于2024/12/26日通知企业合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定过三次劳动合同,最后一次合同到期时间是2025/2/1。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到合并后的企业上班,但是薪资福利降低。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给予经理补偿。 被合并的企业没有注销但停业,作为劳动者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如何要求用人单位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广东省-中山市2024-12-28 00:16:1515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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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94
    福建厦龙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
    回复于 2024-12-28 08:26:2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0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劳动者可要求补偿。因单位变更合同降低待遇,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4-12-28 09:34:2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2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12-28 11:33:5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0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不合法,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12-28 19:48:0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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