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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上周,A是我的朋友,B是A的朋友。B联系到A,让A帮忙找渠道在12月期刊发表B的论文。A找到我让我帮忙找,我没有认识的编辑,和A表达我找不到后,A让我再找找,说B很着急。于是我在某红书联系到一个中介,说可以安排12月的期刊发表。我将找了中介的事通过A转达给B,并从11月开始陆续听从中介安排签署合同,校对论文。并收到录用通知(后证实为假)。并且在后续过程中,中介以出版社需要押金为由,从B处转了总计7.8w元(其中有1.5w是我借出)。现在发现期刊和编辑都是假的,已经和警方立案。我是A的朋友,他让我找渠道,于是我找了中介,但是现在发生诈骗,我在中间是否需要为B的损失负责?

经济金融北京市2024-12-23 00:15:07138*****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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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78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你无需为 B 的损失负责。你是帮忙找渠道,且不知中介是骗子,整个过程你无过错。B 应向中介追讨损失,警方立案后等待处理即可。
    回复于 2024-12-23 00:18:39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13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因为违反公序良俗。
    回复于 2024-12-23 07:21:1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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