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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2岁时随母亲张某改嫁到周家,与周某父女共同生活。当时周某的女儿周芳12岁。刘某、周芳由张母、周父共同抚 养。今年刘某15岁,生母和继父相继去世。此时刘某的继姐周芳已经参加工作,有经济收入。但周芳拒绝抚养刘某。问,周芳有义务扶养刘某吗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4-12-11 22:22:52177*****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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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04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周芳作为刘某的继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5条规定,兄姐对未成年弟妹负有扶养义务的条件是弟妹未成年、父母无力抚养或已去世、兄姐具备负担能力。刘某未成年且父母已去世,周芳有经济收入,理论上应承担扶养义务。但周芳拒绝扶养,刘某可向法院申请判决周芳履行扶养义务。
    回复于 2024-12-11 22:25:43 咨询他
  • 曹磊律师
    月帮助151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好,刘某父亲才是第一顺位监护人。
    回复于 2024-12-11 22:25:43 咨询他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194
    福建厦龙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这个周方是有义务抚养刘某成年的,
    回复于 2024-12-11 22:26:03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4-12-11 22:26:47

      如果这个刘某的亲生父亲还在世的话,那亲生父亲要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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