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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未告知需要上通宵班(在合同上也未明确注释),也没有告知未完成综合业务要扣钱,现在公司以通知的形式告知员工,且这些都是在签订劳动合同上班几个月后,已通过实习期的情况才告知员工,员工不同意就让员工自行离职,员工可以申请公司赔偿或者劳动仲裁么

劳动争议四川省-成都市2024-12-07 17:07:2518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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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38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明确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等条款。若公司未提前告知需上通宵班和扣钱规定,员工可拒绝执行并要求赔偿。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回复于 2024-12-07 17:10:4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9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12-08 18:37:3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23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不合法,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12-08 18:55:3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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