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行政科室,主任不让休班,一周只让休一天,国家节假日不让休全,劳动节休一天,国庆节休三天,其他让正常上班,没有加班费。其余正常上班,让加班,加班完以后,还不让休班,请问违法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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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1002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违法。根据《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加班费。医院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且加班后应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建议与医院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4-12-07 14:22:0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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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4-12-07 14:26:59
主任要求的一周休一天,而且每天的上午不能同时休两个人,这样合理吗?我们的工作并没有耽误,而且完成的很好,还不让休班。律师,问一下,国家法定节假日,是不是每个劳动者应有的假期,国家规定的天数,是不是都应该休全?休不全,是不是就要给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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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4-12-08 08:24:37
有编制就忍,没编制,薪水也不高,你自己看着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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