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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7月份,别人用我的身份信息注册了一个公司。十月份的时候这个老板因为以前的事情就被兰州警方带走了。然后当时公司里面的社保就断缴了。到现在社保欠费➕滞纳金有4万左右。 出了这个事情以后我就回到了我的老家工作。上个月北京昌平社保发了一个文件。要求我缴纳社保欠款。 这个事情我应该如何解决。我觉得我不应该出这个钱。

公司法律北京市2024-12-02 14:51:4913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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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2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欠费及滞纳金。建议您向社保机构申请稽核,由社保机构责令原公司补缴欠款。如有疑问,可进一步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24-12-02 15:03:32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06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注册信息的时候有没有经过你本人同意
    回复于 2024-12-02 17:34:1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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