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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一个销售课程的公司上班10月21日入职到现在12月1,填写的合同试用期是10月21到10月31,刚刚我的老板给我发语音,意思是说我没有业绩也没有工作态度,不适合在这个行业。她:“这个是销售岗位,经公司决定不适合这个工作,以后有机会再合作” 我说公司没有书面辞退通知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这种临时通知不认可 她说正式通知你试用期期间未完成公司业务。 这种情况下我应该如何做才能获得赔偿呢?合同个人没有只记得合同填写的试用期时间,其他条款不记得

劳动争议山东省-菏泽市2024-12-01 23:47:1919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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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2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属于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你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建议与公司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回复于 2024-12-02 06:07:4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3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12-02 12:07:5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1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违法辞退,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12-02 17:19:2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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