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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发生在6月10日凌晨,本人跟人吵架时砸到人家的车尾翼子板,拳头砸到造成凹陷,并无破漆,当天拘留后进行调查与审问被定性为故意伤害他人财物,对方要价2万赔偿没有达成调解,被行政拘留15天,至今物价局核价调查为6000元左右,可能会被刑事拘留7-14天

其他广东省-清远市2024-11-20 17:45:4813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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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90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您的情况中,物价局核价为6000元,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因此不会被刑事拘留。建议与对方协商赔偿,按实际损失支付,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
    回复于 2024-11-20 21:46:1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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