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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黑龙江省伊春市市民,我于2023年5月购买一处房产,原户主向热力公司申请了供热报停,现在热力公司热力稽查队说我这处房产虽然申请了供热报停,但一直在正常供热,要求我补交18年(该热力公司接手该小区供热工作时间)至今的取暖费,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护自身权益?

行政纠纷黑龙江省-伊春市2024-11-10 20:06:51156*****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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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525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这个让对方去法院起诉解决
    回复于 2024-11-10 20:49:33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801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解决。
    回复于 2024-11-11 08:33:5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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