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见习协议签了一年,11月1日到期,10月31日通知我公司要搬迁到重庆市内,目前是在区办公。如果我不服从安排就不继续录用。 2.平时公司没有任何福利以及补贴。 3.请问我是否可以向公司请求补偿?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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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双阳律师月帮助6人广东信步律师事务所这种情况下你是否可以向公司请求补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 关于工作地点变更: - 如果公司是在同一个区范围内搬迁,通常这种变化对员工的工作生活影响较小,你拒绝搬迁可能不具备合理性,很难获得经济补偿。 - 如果公司搬迁到重庆市内的其他区,且距离较远、交通不便,导致你的通勤时间大幅增加,或者给你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而公司又没有提供相应的交通补贴、调整工作时间、通勤班车、提供宿舍等补偿措施,那么你因不服从安排而不被继续录用,是有可能获得经济补偿的。 2. 关于见习协议到期不续签: - 见习协议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关系,与劳动合同有所不同,受教育法规及民事法规的保护。如果见习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到期不续签的补偿问题,那么通常情况下公司没有法定的义务必须给你补偿。但是,如果公司在签订见习协议时有其他关于工作期限、录用条件等方面的承诺或约定,而现在因为搬迁导致无法履行这些约定,那么你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与公司协商,争取一定的补偿。 3. 关于公司福利补贴:公司没有提供福利和补贴这一点,与你因公司搬迁不被继续录用而请求补偿的关系不大,一般不能单独以此为由要求补偿。 综上所述,你可以根据公司搬迁的具体情况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尝试争取一定的补偿。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或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途径和可行性。回复于 2024-10-31 15:05:2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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