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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甲方出租房屋一套,乙方原定租期5年,故第一年每月房租便宜100元。因乙方用于餐饮经营,对房屋进行装修时,在未明确通知甲方的前提下,将房屋自带小院原有外墙及大门拆除。现租期满半年,乙方因经营不善欲退租,但拒绝承担恢复外墙及铁门费用,且强烈要求退还租房时所留押金。作为房主方,是否有权主张求租者承担违约责任且按价赔偿拆除物品

其他辽宁省-阜新市2024-10-07 16:57:5715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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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44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如果没有同意砸墙,对方要承担修复费用
    回复于 2024-10-07 17:01:00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270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这个情况,是可以的,若协商不了,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提前退租,一般押金是不给退的,若造成了房屋损害,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于 2024-10-07 17:03:0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4-10-07 17:53:47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385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对方违约的话,可以要求赔偿相关违约损失。
    回复于 2024-10-07 17:56:5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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