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2019年11月与公司签订合同,开始工作。合同一年一签订。2024年8月26日工作时突然身体不适,住院,诊断脑梗。9月初,公司让我自动离职。我不愿意,9月中旬,我去公司拿我的合同,公司不愿意给,并说可以给我赔偿一个月工资3600,让我自动离职。我认为不合理。现在公司问我,是同意一个月工资赔偿还是进行劳动仲裁。请问一下律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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