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情况:无固定期限合同,与单位签订合同时,实际工作地在县级市(合同内写的工作地是地级市) 目前遇到的问题:从2008年入职到2023年一直在县级市工作,但2023年公司单方面要求去地级市工作,逼着签了访谈记录写了同意去地级市工作。还把考勤记录调整到了地级市。后由于我怀孕,和公司协商采取出差的方式待在县级市工作,只是偶尔去一次地级市打个卡。2024年10月我产假即将结束,公司不顾我哺乳期,要求我直接去地级市工作。这种情况公司是否涉及违反相关法律?
劳动争议山西省-吕梁市2024-09-19 07:05:17138*****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