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56岁,在卤制食品公司上班4年,签有劳动合同,但是合同在公司,自己没有,上个月在工作时突然右下肢无力,触碰到锅边,导致右手三处烫伤,烫伤后摔倒,当时没有任何事,没有去医院就诊,只是涂抹了烫伤膏药,过了两天才联系家里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是脑梗,主要诱因是高血压,公司是包吃包住的,吃的大锅饭,高油高盐是免不了的,工作时间又是在凌晨,这也导致作息不健康,现在是回到家里休养,在医院住了十天,医生嘱咐不能吃高油高盐的食物,而且到目前为止,右下肢依然无力,已经无法正常工作,这种情况是否能够向公司提起诉讼,争取赔偿,胜诉的概率大吗,能够争取多大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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