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员工,从4月27日入职,截止7月16日离职。于7月22我收到他的起诉书,说我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需要我给他补偿。他当时来应聘的时候给他讲过,有一个星期试用期。三个月实习期。
劳动争议山东省-济南市2024-07-23 15:25:08130*****45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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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代川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您的案例中,员工从4月27日入职至7月16日离职,共计工作时间不到三个月。如果在试用期内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可能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然而,您的员工只工作了不到三个月,这个时间段是否足够长,以至于员工有权要求两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践中的判断。在中国的一些地方,如果劳动合同期限较短,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是否适用双倍工资赔偿的规定。 另外,如果员工同意了试用期和实习期的安排,并且实际上工作了这段时间,那么这可能被视为双方已就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达成了一致,从而可能减轻或免除用人单位的责任。但是,这仍然需要具体分析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双方的意图。 最后,如果员工真的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提起诉讼,您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包括招聘时的讨论记录、面试记录、员工入职手续等,以证明您已经告知员工试用期和实习期的存在,并且已经就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达成了共识。 综上所述,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他可能有权要求双倍工资赔偿。但是,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回复于 2024-07-23 15:58:0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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