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上周六在上海的一家小中介付了定金和签了居间协议,这个时候也签了中介的所谓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是还没网签,但是这两个合同不在以下问题: 1.卖方只有一人到场,另外一人是代签且没有书面的授权书(房产证上有两人) 2.居间协议里的居间费只说明3%,但是没有明确甲方多少乙方多少; 3.房屋是满五不唯一,但是当时没有明确个税谁承担,以及承担的比例; 所以针对以上三点问题,我和卖方认为合同不严谨,存在风险,所以甲乙两方想和平解除协议。 针对和平解除协议这点中介要求我们支付中介费,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是否需要支付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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