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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承德避暑山庄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班期间,5.1日到5.5日公司发了一个调休表,可以把这五天挪到后面去休,然后我填完这个表,就是5.1到5.5号加班的表,每天有上班打卡,管理部也核查了定位轨迹,最后在月底的时候考勤表上显示我5.1到5.5是休班,并且说我没有在企业微信上报备加班,但是内勤在群里发加班表的前后五天都没提到过五一加班要企业微信报备

劳动争议河北省-邯郸市2024-06-06 00:18:3615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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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9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5月1日属于法定节假日,不存在调休,必须支付三倍工资,有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6-06 08:04:00 咨询他
  • 陈鸿雁律师
    月帮助0
    河南豫红律师事务所
    多次办理此类案件,有方案维护你的权益,点击下方支付详询。
    回复于 2024-06-06 08:37:3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8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6-06 11:30:0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48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6-06 16:15:4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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