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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出纳兼会计岗位,偶尔加班,周末双休,法定节假日也是正常休班。现在 公司新项目预计下个月开盘,需要新招聘一位案场出纳岗位的工作人员,负责售楼处收款相关的工作,这个工作要求工作日晚上、周末及节假日值班。公司现在不打算新招员工,要让我来兼任这个岗位,我不同意兼任提出离职的话,请问是否可以要求离职补偿金?我此前的工作内容也包括收款,但只是偶尔收款,不需要驻场也不需要值班

劳动争议山东省-潍坊市2024-05-19 11:47:16189*****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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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282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你可以不同意,但是因此离职没有经济补偿金,除非公司强制要求你去并且不支付相应加班工资。
    回复于 2024-05-19 11:52:05 咨询他
  • 郝智毅律师
    月帮助0
    广东琉璃律师事务所
    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5-19 14:32:3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2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5-19 20:46:2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0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不合法,可以拒绝,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5-20 23:33:17 咨询他
  • 徐昌杰律师
    月帮助20
    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
    你好,我是潍坊徐律师,变更劳动合同可以拒绝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于 2024-05-27 17:30:1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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