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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吃饭喝酒,吃完饭,其中一人开组局人的车送组局人回家,到路口后组局人不下车,不让送,强行让送人者把车开走,开车人劝说无用,只能将车来回自己门口,组局者执意自己开车回家,在回家路上被其他人打电话让他去其他地方,再去的路上与货车相撞,导致车祸身亡,同桌饮酒的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饭局中没有强行较劲灌酒行为,都在劝说组局者少喝一些)

其他河北省-保定市2026-11-02 23:06:0215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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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20人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同桌人不是一起喝酒就当然担责,关键看有无强迫劝酒、是否尽到劝阻和安置义务。没灌酒且安排送、反复劝说,责任通常较轻甚至不担责。 2、组局人执意自驾是主因。送人者已劝说并将车开走,尽到一定义务。后来打电话叫其去别处的人,如明知其醉酒仍叫其驾车,可能有过错。 3、先等事故认定,保留无灌酒、劝阻、送人、通话等证据。能调解可适当补偿;被诉则主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无因果关系,争取不担或低比例责任。
    回复于 2026-11-02 23:09:3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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