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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我的老公骑电瓶车走非机动车道,晚上撞上摆放在非机动车道上的石墩,已报了警,警方这边出的事故认定书是我们的全责, 摔成锁骨骨折和胫骨骨折,已找了相关人员,他们那边也报了保险,现在保险公司在我与沟通,自费用了8000,后期半年后需要拆锁骨钢板钢钉,一年后需要拆除胫骨钢板钢钉。在医院住了11天,目前保险公司给我的一口价打包赔偿8000(包含本次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还有后期的两次拆除钢钉所有的费用)这个金额确实很少,请问我走民事诉讼合理吗?会不会败诉。

交通事故湖北省-武汉市2026-10-30 23:00:5415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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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80人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可以起诉,合理,不会当然败诉。事故认定书的全责是交通事故责任,不等于民事赔偿全责;石墩违规摆放在非机动车道,管理人或施工人可能有过错,可减轻你的责任。 2、8000元打包明显偏低,别急着签一次性了结协议,保留病历票据、误工护理证明、现场照片和石墩权属管理线索。 3、协商不成可起诉保险公司及石墩管理方,并申请伤残和三期鉴定,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
    回复于 2026-10-30 23:06:29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968人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您好!就撞石墩事故索赔一事,提示如下:1.事故认定书的全责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等于民事赔偿必然全责:石墩违规摆放在非机动车道,其管理人或施工方可能有过错,可据此主张减轻你方责任;2.对方及保险公司8000元一次性赔偿明显偏低,且后续还需拆除钢板等治疗费,切勿急着签一次性了结协议;3.保留病历票据、误工护理证明、现场照片及石墩权属管理线索,协商不成可起诉保险公司及石墩管理方,并申请伤残和三期鉴定,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欢迎预约张律师一对一详细咨询。
    回复于 2026-10-30 23:10:2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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