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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今年5月至今 你好,今年5月時與當時認識了一段時間的兩個香港本地人朋友(下稱甲方)打算合作開始電商生意,當時甲方已於深圳開設一間公司,而我亦於同月在香港境內支付了10000和800港幣作入股費和首月平台費,當時甲方已草擬一份合約(直至我早前退出合作關係仍未正式簽約),當中表示甲方會提供平台、物流、職員、後勤等完整服務,同時有寫若我於首5年內退出只會退回1元港幣,但合作開始後甲方一直未能提供完整的交易服務,包括未能找到物流商,以及後來自行決定解僱當時的一位員工,並表示暫停下廣告,後來我因為多次提出現有問題而甲方未能處理,所以我覺得此合作關係已出現嚴重問題並提出退出,甲方拒絕退款並將我拉黑

合同纠纷香港特别行政区2026-09-28 20:18:2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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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45人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合约没签但钱付了、也实际合作了,可认定存在事实合同。甲方物流没搞定、擅自停广告、辞退员工,若导致合作目的落空,属根本违约,你可要求解除并退钱。 2、合约草稿里五年内退出只退一元,因未正式签署,且明显不公平,可主张该条款不生效。 3、先保存转账、聊天、合约草稿,发书面解除通知,要求退一万零八百港币。 4、协商不成,向深圳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管投诉,或到法院起诉。涉及香港付款,也可咨询香港小额钱债审裁处。
    回复于 2026-09-28 20:25:2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14人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和对方的口头合作关系已实际成立,对方未按约定提供完整的平台、物流等合作服务已构成根本违约,你可以凭转账记录、未签字的合约草稿、沟通记录等证据,向香港区域对应的主管争议处理机构提起主张,要求对方退还你已支付的全部入股及平台相关费用。
    回复于 2026-09-28 21:26:0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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