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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给二名公职人员代持股份协议的纠纷! 2025年12月,我通过朋友认识了湖北公安县的李义梅(时任公安县工商银行副行长),李德文(任职于公安县治安副大队长),二人为夫妻。他们同意参与我们组建的湖北风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由于他们当时是公职人员,所以委托袁龙军让我代持其20%股权(注:我根本就不认识袁龙军,至今没见过),后通过李义梅的账户分批转账给我,由我转到投资主体的公司账户后转入湖北风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公司运作不如意,其也不满意就要求退投资,然后起诉到珠海香洲区法院!我认为投资钱已经投资到公司使用了,还追究公司其后续债务,他反倒是起诉我们退款!

合同纠纷广东省-珠海市2026-09-28 16:47:2515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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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45人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先看是投资还是借款。无保本回购约定,投进公司的钱不能退,亏损共担。 2、公职人员违规入股,不当然让代持无效,也不能据此退款。 3、抗辩:钱已入公司用于经营,对方只能主张股权权益或走转让、减资、清算,不能要你返还。 4、收集代持协议、流水、投资协议、章程、工商登记、账目,申请追加公司或袁龙军。 5、管辖有问题就在答辩期内提异议。必要时反诉确认代持和风险共担。
    回复于 2026-09-28 16:49:3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530人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6-09-28 17:28:0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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