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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起诉蓬江某摄影工作室,主张追回工资 3016 元。案涉合同被对方主张为劳务合同,但实际属于劳动合同。合同正文约定未满一年赔付 5000 元违约金;附件《双方约定》约定每月 1000 元社保补贴、满一年发放 5000 元补助。签约时两项内容捆绑,领取社保补贴就必须接受违约金,无法拆分选择。 现金补贴替代缴纳社保的约定本身违法。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25 条,不属于专项培训、竞业限制而设置的劳动者违约金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对方另主张我承担素材重做损失 1128.3 元,但原始素材由公司提供不全,不应由我全额承担。我已提交书证提出命令申请,申请调取对方工作手机内签约沟通、素材核对的聊天记录。想

合同纠纷广东省-东莞市2026-09-22 21:21:5113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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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46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先确认劳动关系。收集考勤、工资发放、工作安排等证据。若属劳动关系,未满一年违约金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无效。社保补贴替代社保也违法,可要求补缴或赔偿。 2、素材损失1128.3元,对方须证明你过错和因果关系。原始素材不全,不能全归你。已交书证提出命令,对方不交聊天记录,可请法庭作不利推定。 3、坚持追工资3016元,驳回违约金和损失。工资争议先仲裁。调解可接受合理工资加补偿,别认违约金。
    回复于 2026-09-22 21:27:2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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