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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62岁,今年7月左右在湖北当阳一家零食店门口摔倒受伤。当天下雨,她在店内购买东西后出来,在店门口台阶处踩到地上的垃圾后摔倒。监控可以看到踩到垃圾并摔倒的过程。事发时店员就在门口附近收拾纸箱。店门口是大理石台阶,没有防滑垫和明显警示标志,只有底部台阶有一条较窄的防滑条。 摔倒后我母亲头部缝了3针,脚踝/足部4处骨折,没有手术,打石膏约45天。现在已经拆石膏,医生又要求休息6周。 目前已发生医疗费944元,后续还有复查和康复费用。母亲平时月收入约3000元,有工资流水。公安已经协助保存了现场监控。 我们今天再次和店方协商,对方拒绝承担赔偿,只说最多以“人道主义”给1000元。目前没有签

其他湖北省-宜昌市2026-09-11 21:37:13132*****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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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8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 店门口有垃圾又湿滑,店家未清理,也没防滑垫和警示,可能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赔。 2. 保留监控、报警记录、病历、票据、工资流水和医嘱,做伤残及三期鉴定。 3. 对方只给一千元,别签。协商不成,向当阳市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及残疾赔偿。 4. 雨天自己也有注意义务,法院可能减轻店家责任。诉讼时效三年,别拖。
    回复于 2026-09-11 21:40:27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555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有明确被告身份信息建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回复于 2026-09-11 22:05:2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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