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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公司在深圳 因公司发展问题 需要让客服去东莞培训两个月以上 劳务合同没有写明需要出差并且时间为两个月以上 已拒绝公司要求 收到小道消息 公司需要把我开了 并且让人事查找我在工作上的失误 以此来跟我谈判 进行不赔偿或是只给到 N 我在这家公司待了半年以上 未满一年 应该要怎么样应对呢

劳动争议广东省-深圳市2026-09-03 22:13:46180*****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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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62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合同没写长期外派,你有权拒绝。公司因此辞退你属于违法解除,应赔2N,即2个月工资。 2、别自己提离职,别签任何“个人原因”文件。继续正常打卡上班,别给公司留旷工把柄。 3、公司查你工作失误很正常,只要不是严重违纪或重大损失,不足以合法开除。别被HR吓住。 4、如果HR找你谈,就要求看书面解除通知。若真开了你,先拒绝签字,录音取证,再申请劳动仲裁要赔偿。 5、谈不拢就仲裁,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N算1个月,违法解除就是2个月。别接受只给N的方案。
    回复于 2026-09-03 22:18:3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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