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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过程就是小区里的公共停车位安了充电桩,我的油车提早放在了车位上,然后电车车主用挨着我的充电桩充电,电车充把充电线从我油车的后方车底拉过充电,导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油车起步扯坏了物业安装的充电桩上的电线和充电头,当时协商让我一人承担承担,我没有同意,我认定是充电的电车也有责任,物业那边说是我一个人的责任,让我拿490元我觉得责任不全在我,当时报了警我倒霉说出200物业说不行,让我全责,我不接受全责,两方达成不一致,现在导致物业把我起诉,起诉的金额是3150元,说我是拒不赔赔偿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6-09-03 13:36:00136*****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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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600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将相关材料发我看一下,在线帮你解答。
    回复于 2026-09-03 13:36:4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62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你起步前有观察义务,但电车私自跨你车位拉线充电,也有明显过错,物业作为充电桩管理方也有责任,不该让你一人全扛。 2、物业起诉你3150元,你已报警,庭上如实说清事实,主张按比例分担,比如你承担一部分,电车车主和物业各承担一部分,法院会按过错裁判。 3、别逃避,按时出庭,提交现场照片、报警记录,申请追加电车车主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减少你的赔偿比例。
    回复于 2026-09-03 13:40:0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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