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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女士:(微信同号) 详情:本人在餐饮连锁店上班,8月28日中午午休后去上班,下楼梯时滑倒摔伤成右手骨折,医生说至少3个月内不能工作劳动,目前生活无法自理。 诉求:此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要求店老板负责医药费、就医往返交通费、就医住宿费,以及停工留薪误工费?目前店老板不承认是工伤。 案件所在地:湖南长沙

劳动争议湖南省-长沙市2026-08-29 20:20:46186*****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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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622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是工作时间由于工作原因受的伤属于工伤范畴
    回复于 2026-08-29 20:21:3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13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这情况大概率能认定工伤。午休后回岗位,在单位楼梯滑倒,属于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为工作做准备的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 2、老板不承认没用,你有权要求赔偿。医药费、合理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不变,单位按月付)都该由单位承担。就医住宿费一般没依据,除非异地就医且必要。 3、尽快让单位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你自己在受伤之日起1年内向长沙人社部门申请,别超期。 4、保留好病历、发票、劳动合同或工资流水、目击证人等证据。若单位不赔,可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8-29 20:21:36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6-08-29 20:28:49

      受伤地点是:公司提供的宿舍楼梯上滑倒摔伤,确定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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