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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件事实经过 2026年5月9日,本人就家中出现天花脱灰、墙体渗水、管道爆裂受损提出申诉。经物业、居委会、专业维修师傅三方上门现场勘查,师傅当时明确漏水源头为楼上1008房屋造成,本应所有损失由1008全责导致。 当时由居委会牵头、物业全程见证,双方现场签署官方《人民调解协议书》,文书明确约定:漏水责任方承担全部维修、修复费用,无任何责任分摊、对半承担条款,文书真实合法、具备调解效力。 事后楼上1008业主恶意违约,拒不履行调解书全责义务,只愿意承担一半维修费,强行要求受害方自行承担另一半损失,完全无视官方调解结果。 居委会事后不去判责怎么办呢?

其他广东省-佛山市2026-08-22 07:36:13139*****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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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00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居委会没有判责权,它只是调解组织。对方不按调解书履行,居委会管不了,也不用再找它。 2、这份调解协议书合法有效,是重要证据。你直接拿着协议书、维修报价和现场照片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全部维修费用。 3、诉讼时效三年,从对方明确拒绝那天算起。起诉时如果对方想赖,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防止他转移财产。 4、法院会按协议判,对方基本输定。他拒绝履行,你还能申请强制执行。
    回复于 2026-08-22 07:38:40 咨询他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1
    江苏金木天律师事务所
    可以诉讼处理,你好,在线的,可以点击头像与我一对一详细沟通,提供详细分析解答。
    回复于 2026-08-22 08:00:30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39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调解协议书如果未经法院确认,不具有强制力
    回复于 2026-08-22 08:05:1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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