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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咨询劳动纠纷。我在深圳罗湖一家美宜佳做收银员,刚入职1天,试用期月薪4500元,每天上12小时夜班,月休2天,门店说试用期过了才签合同,离职要等招到人才能走。 我想确认4件事: 1. 干22天离职,能不能依法要到基本工资+加班费? 2. 只有口头禁令,没书面制度,拿我玩手机为由辞退,算不算违法解除,能要2N赔偿吗? 3. 试用期结束才签合同违法吗?干22天能要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吗? 4. 试用期提前3天说离职,不用等他们招到人就可以走吗?

其他广东省-深圳市2026-08-21 08:42:35136*****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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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98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能。干22天应按实际出勤结算工资,加班费按法定标准算,不给可投诉或仲裁。 2、算违法解除。没书面制度,仅口头禁令不能直接辞退,可要2N赔偿,即1个月工资。 3、违法。用工起一个月内应签合同,干22天没签,双倍工资从第二个月起算,22天不足一个月,拿不到双倍工资。 4、对。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辞职即可走,不需要等招到人。
    回复于 2026-08-21 08:45:30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570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公司这种行为属于违法,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8-21 09:45:2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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