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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件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冒胖子餐饮店 2. 用工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7月20日,本人在此店务工 3. 事实经过: 岗位薪资约定月薪3100元+200元全勤奖,每日上班10小时 我提前通过微信与店长黄芷君沟通告知离职事宜,完整聊天记录全部保存在原始手机内;现已离职,但店家以我说不走二字为借口恶意拖欠6.27日至7.21日工资,我多次微信询问薪资发放时间,对方刻意回避、不予正面答复。 此前拨打12333投诉,工作人员称微信聊天记录不能作为证据

劳动争议广东省-中山市2026-08-08 11:13:1719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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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84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聊天记录也是法定电子证据,只要保存完整、能证明对方身份,完全可以用。12333工作人员的说法不准确,别被误导。 2、店家以“说过不走”为由赖账不成立,你提前告知离职,对方无权扣押工资。从6月27日到7月21日的工资必须结清,另外每日工作10小时还涉及加班费问题。 3、解决办法:收集聊天记录截图、考勤记录、工资约定记录,直接去中山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金额不大,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别拖,尽快行动。
    回复于 2026-08-08 11:19:19 咨询他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6
    广东典纬律师事务所
    你可以委托律师帮忙准备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
    回复于 2026-08-08 11:36:5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25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现在可以带着原始聊天记录、考勤记录、工服工牌等能证明你在该餐饮店务工的全套材料,直接向中山市对应辖区的劳动监察大队现场提交书面投诉,要求立案查处店家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如果劳动监察仍不认可聊天记录效力,你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原始载体的聊天记录在仲裁程序中是合法有效的证据,你还可以同时主张店家支付超时工作的加班费。律师经验丰富,有较多胜诉案例,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6-08-08 12:24:03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504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被拖欠的工资,因此离职的补偿金,还可以思考是否存在以下情形,被辞退的双倍赔偿金,没签署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处理社保问题,点击头像可以图文咨询,可以把证据发给我帮你整理材料起诉,私信详细沟通以追回款项。
    回复于 2026-08-08 13:40:47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6-08-08 13:40:56

      联系我帮你

  • 成思亮律师
    月帮助36
    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
    你好。立即启动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8-08 15:39:2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67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8-08 19:14:10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38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回复于 2026-08-09 08:32:0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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