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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初三毕业生的家长,自2025年6月起在厦门一家教育培训机构上课,当时机构承诺报满100节课赠送20节课,也就是38000元有120课时,于是我一次性交满38000元。今年2026年孩子初三毕业,只用掉82节课,我要求退还余下38节课的费用,总计12033.33元,而机构主张只退18节课,总计6840元,原因是未上满100节课,赠课不退。请问律师,我的诉求退还12033.33元是否合理合法,若机构坚持不退,我起诉他,是否有胜诉的把握

其他福建省-厦门市2026-07-26 12:44:50158*****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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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84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您的诉求合法合理。38000元对应120节课,机构以未上满100节为由拒退赠课,属于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依照民法典规定应认定无效。 2、已上82节,余下38节按实际总课时折算退费12033元于法有据。建议先向厦门市场监管部门或教育局投诉,要求行政调解施压退款。 3、若调解不成可起诉,胜诉把握较大。请妥善保存缴费记录、剩余课时证明及机构承诺截图等证据,尽快主张权利以免超过时效。
    回复于 2026-07-26 12:47:39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504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必须可以,你找我,我帮你退掉,点头像一对一联系,有很多案例。
    回复于 2026-07-26 15:16:3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25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您的诉求具有合理合法性,司法实践中通常会将机构承诺的20节赠课认定为38000元对价所对应的整体服务权益,并非完全无偿的额外福利,您已实际使用82节课,剩余38节课对应的费用按比例折算后您主张的12033.33元符合公平原则,如您能举证当时的120课时约定、缴费记录以及剩余课时明细,起诉后大概率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人工打字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6-07-26 16:19:11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38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可以起诉,但是在计算上面是有不一样的地方。
    回复于 2026-07-27 09:09:2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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