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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在深圳,我在汕尾,目前已经到无法交流的地步,有两个孩子,一个两岁半,一个九个月,如果离婚,我在汕尾工作,儿子跟我,女儿因为要定期去医院检查,这四个多月跟父亲在深圳,抚养权会怎么判?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6-07-04 14:00:18188*****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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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193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你好,一人一个的可能性大。
    回复于 2026-07-04 14:05:5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7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女儿9个月大,不满两周岁,按民法典规定原则上归母亲。哪怕这几个月她在深圳,但孩子还在哺乳期,法院大概率会把女儿判给你。 2、儿子两岁半,一直跟你住在汕尾,你也有工作,判给你的可能性也很大。 3、建议尽快把女儿接回身边,准备好你的工作和收入证明,先和对方谈,谈不拢就去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6-07-04 14:07:10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286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两周岁以内一般判给女方,大概率一人一个
    回复于 2026-07-04 14:22:3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57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回复于 2026-07-04 15:10:4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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