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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公司以审计补充材料为由要求我签各项协议,并要我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新的劳动合同中,更改了发放工资的日期从每月15日改为每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并增加条款在公司特殊情况下延迟发放工资不视为拖欠和克扣工资等。这种情况下我可以拒绝重新签订合同吗?

合同纠纷广东省-深圳市2026-06-29 12:51:14178*****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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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283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存在很大漏洞,建议拒绝
    回复于 2026-06-29 12:53:4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可以拒绝重新签订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劳动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公司单方面更改工资发放日期及增加延迟发放工资不视为拖欠等条款,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未经你同意,不能强制要求你重新签订。 如果公司坚持要求重新签订,你可以明确表示不同意,并要求公司按照原合同履行义务。如果公司因此采取不合理措施,如不按时发放工资等,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6-06-29 12:54:14 咨询他
  • 易晴律师
    月帮助1
    湖南西辰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基于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你认为不合理可以拒绝签订。
    回复于 2026-06-29 12:54:2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4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你作为劳动者有权拒绝这份包含不合理条款的新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因你拒绝签字对你采取降薪、辞退等不利措施,你可以保留证据后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6-06-29 16:09:2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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