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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暴力,孩子爸爸十几年异地,对家庭不管不顾,从孩子十岁开始才每月给生活费,以前就是想什么时候给就什么时候给,先给多少就给多少,他的钱全部用来支付房贷。十几年不沟通,不交流,对家里柴米油盐从不过问,对孩子很少关注。十几年从来不沟通,还觉得我们免费住他的房子,给孩子生活费还说成是减少我的生活负担。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6-06-28 00:50:18158*****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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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确实让人感到很无奈。首先,从法律角度讲,夫妻双方都有抚养子女和维护家庭的义务。他长期不履行家庭责任,这种行为是不合适的。对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他有义务支付,而且不能以其他理由来推脱。 如果沟通无效,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比如向法院申请确定抚养费的金额,要求他按照合理标准支付。同时,也可以要求他承担起应有的家庭责任,多关心孩子和家庭。如果他继续不履行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另外,关于房子的问题,如果你们有共同出资或者其他相关权益,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对你有所帮助。
    回复于 2026-06-28 00:56:1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4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对方长期不沟通、不履行家庭义务的冷漠行为,已构成精神暴力,你可以先收集相关证据,若想离婚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并可以孩子名义起诉要求对方补付之前拖欠的抚养费。
    回复于 2026-06-28 07:31:46 咨询他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97
    陕西汉钟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只能起诉离婚,联系可以代写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指导诉讼
    回复于 2026-06-28 07:39:39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37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如果没有离婚的话,虽然在异地,但是他的财产就是你的财产。所以男方在婚姻期间并没有义务要向孩子支付生活费,你的钱就是他的钱。
    回复于 2026-06-28 07:39:5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52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6-06-28 16:07:5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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