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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公司现状: 经营很差,目前工资和社保还在正常发、正常交。 签了两次合同 第一次:入职时正常签的,岗位写的是"产品",跟我实际干的活一致。 第二次:为了帮公司申请医疗器械证件,重新签了一份,岗位改成了"测试工程师",其实也算符合实际工作。两份合同签署日期是同一天,只是岗位名称变了。 问题一: 这两份合同都有法律效力吗?(同一个日期,只是岗位名称不同间隔一年左右) 问题二: 现在原来的合同早就到期了,公司一直没补签。因为之前有同事去仲裁了,公司现在开始要求剩下的员工补签合同。如果补签怎么样甄别公司不耍手段保证我的工龄补偿。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6-06-17 17:16:0717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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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516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两份同日签署的合同均有效,但需结合实际履行情况认定岗位。工龄从首次入职起连续计算,补签合同时务必确认起始日期写为实际入职日。建议保留原始合同、工资流水和考勤记录,这些是主张工龄和补偿的关键证据。
    回复于 2026-06-17 17:19:1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56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6-17 17:21:5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8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 关于两份合同的法律效力,通常情况下,如果两份合同都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两份合同在形式上都具有法律效力。不过,由于两份合同岗位名称不同,可能会在实际适用中产生一些问题。如果发生劳动争议,一般会以实际履行的岗位内容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 对于补签合同的情况,你可以要求公司在补签合同时明确写明入职时间,以及之前的工龄计算方式等内容。同时,要注意查看合同条款,确保没有不合理或者对你不利的条款。如果公司有耍手段的嫌疑,比如篡改入职时间等,你可以拒绝补签,并且保留相关证据,如之前的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等,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你实际入职时间和工龄的依据。
    回复于 2026-06-17 17:23:4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5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问题一:两份合同都具备法律效力,实际属于对劳动合同岗位条款的变更,一般以后签订的那份合同确定岗位内容,落款日期一致不影响合同效力。 问题二:你已经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来保障你的权益;补签时要在合同中明确你的入职时间和连续工龄,签字后自己留存一份原件,这样就能保障你的工龄补偿权益不受侵害。人工打字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6-06-17 18:18:5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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